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可以报销了!
发布时间:2024/01/02 10:00
2024年起,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250元提高至300元,参保居民可跨统筹地区,甚至跨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行直接结算。具体如下:
一、限额提高
山西省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原先为250元,2024年起将提高至300元,并取消50元/次/天的单次限额。
二、范围扩大
待遇享受由原先的定点机构扩大至各级医疗机构,各级别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有一定差别:
◆ 在统筹区内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
◆ 在统筹区内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5%、60%。
三、参保居民在异地门诊看病也可以享受居民门诊统筹报销了。
[小贴士] 什么是一类、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规定,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分为一、二、三类价格。其中: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执行一类价格,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执行二类价格;二级乙等及一级甲等医疗机构执行三类价格。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