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有什么区别?
在医疗费用的支付过程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它们有什么区别?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
一、医疗总费用包括哪些?
医疗总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二、医保统筹支付是什么?
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即医保直接报销的部分,这部分不需要自己掏钱。
医保目录范围也就是常说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三大目录”。
职工医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额支付。
城乡居民医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病支付。
使用医保统筹支付,需要达到医保统筹地区起付线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参加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医院级别的不同,所对应的标准均有所不同。
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需要由患者负担的医疗费金额。
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按比例自付、封顶线以上、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等。这部分费用可先由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进行支付,不够的部分再用现金等方式支付。
指在医保范围外的药品、项目等,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简单来说,医保统筹支付和自付支付对象都是在医保范围内的项目,“个人自付”就是本次结算中属于基本医保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个人自费”指的是不属于基本医保范围的由个人全额支付的费用。
来源:山西医保